上海严查自有资金 楼市调控政策仍在从严执行
2016-12-05 15:45:48 来源:东方财富网
12月1日,某知名房企负责人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指出,如果手上还有钱没用完,部分的确还有拿地指标的房企,会认为现在是一个拿地窗口期。
2日,同策咨询研究部总监张宏伟对此指出,其间逻辑在于,一是房企积极布局核心城市,到年底为了完成投资目标;二是调控政策还在从严执行,如果地王再现,那么后期土地市场可能会有更严格的政策。
就在12月1日,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通过查询相关网站发现,上海在近期挂出的土地出让文件中,对于参与土拍的自然人与企业均明确规定要提交相关资金来源情况申报表格,企业需要递交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承诺书原件。详细规定:竞买资金不得使用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信托资金、资本市场融资、资管计划配资、保险资金等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来源,用于缴付土地竞买保证金、定金及后续土地出让价款。
上海严查自有资金
12月1日,在即将于2017年2月出让的“临港南汇新城NNW-C4D-08 、NNW-C4D-09地块”文件里,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关于竞买主体的交易资金来源有六大规定。包括资金来源不得再作为参与竞买其它地块的资金来源重复申报;在对竞买人30天的资金审查期限内,要保证审核单位能够接触到与其申报的交易资金来源相关的所有信息;地块成交后,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上海银监局、上海保监局、上海证监局等可对竞得人申报的资金来源情况开展真实性核查。
业内人士2日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指出,对于资金来源的细化规定堵死了房企融资拿地的道路。房企表外融资用于拿地也将成为过去。
今后,对于房企资金来源结构披露更为具体,如果竞得价格高于其在《商品住房用地资金来源情况申报表》中申报的“用于本地块交易的资金金额”或《商品住房用地交易资金来源情况补充申报及承诺》中申报的自有资金金额,竞得人应在竞得后五个工作日内再次提交该两份文件及相关附件,具体说明新增用于该地块交易的资金来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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