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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新规:严控非寿险投资型业务风险

2017-02-21 11:21:31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谨防投资型业务“后遗症”

除阈值监管外,非寿险投资型产品的暂停也是业内关注焦点。所谓非寿险投资型产品,即由财险公司面向个人消费者开发和经营、具有保险保障和投资储蓄功能的保险产品。按照投资部分收益是否约定,可以分为预定收益型(固定利率或联动利率)和非预定收益型两类。

根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梳理,自2013年以来,先后有7家财险公司获批试点经营非寿险投资型产品,包括太保财险、天安财险、安邦财险、人保产险、华泰财险、众安保险及平安财险等,但是除安邦财险和天安财险获批时间较早外,其余四家公司都为2015年以来陆续获批。

之所以一些财险公司对非寿险投资型产品“趋之若鹜”,是因为其在快速做大规模、降低融资成本上的实惠。从年报数据来看,天安财险在2013年经营投资型财险产品获批后,保户储金以及投资款收入从2013年当年的0.02亿元,到2014年的259.26亿元,再到2015年的1266.99亿元。

而这从安邦财险、天安财险原保险保费收入和保户储金以及投资款收入的对比中亦可窥见。2012年,安邦财险原保险保费收入70.64亿元,保户储金以及投资款收入691.55亿元;2013-2015年三年间,二者相对应的数据分别为65亿元和974.7亿元、51.35亿元和1241.85亿元、52.5亿元和1947.88亿元。

2013年,天安财险原保险保费收入99.51亿元,保户储金以及投资款收入0.02亿元;2014年,二者相对应的数据分别为111.53亿元和59.26亿元;2015年,二者相对应的数据分别为130.96亿元和1266.99亿元。

不仅是规模上的优势,前述财险公司业务负责人表示:非寿险投资型产品融资成本低。按照监管相关规定,一年期非寿险投资型产品收益率最高不超过2.5%,而人身险公司万能险结算利率,以及其他融资渠道利率远高于这一水平。

然而,非寿险投资型业务快速发展的同时,其承保、退保、投资、流动性等风险也在逐渐积聚。“在资本市场波动、资产荒的大背景下,保险公司投资收益普遍下降,从坚持"保险姓保 ",回归财险保险保障和风险管理主业,以及防范资产负债错配风险等角度出发,监管予以叫停。”一位接近监管的人士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说道。

根据相关规定,保险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以天安财险为例,其2016年四个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分别为120.49%、127.43%、112.77%和135.98%,实际并不高。

至于这一决议产生的影响,某大型财险公司部门负责人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防控风险是今年保险监管工作的主要内容之一,非寿险投资型业务市场的高度集中以及对资本市场的高度依赖,势必成为重点监管的对象。”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悉的一份同业交流数据显示,截至目前,经保监会批复销售的非寿险投资型产品均已达到销售期限,并且近一年来已无相关产品获批,当前市场上相关产品已经基本售罄;安邦财险与天安财险占据了非寿险投资型产品绝大部分市场份额,其余5家财险公司市场份额屈指可数。

不过,仍需密切防控流动性风险。例如,天安财险在第四季度偿付能力报告中表示,一年以上的综合流动比率仅为38.93%,说明在2018年面临较大的现金流压力,需要进一步加强负债端销售管理和资产端配置管理,以提高资产的流动性,确保到期债务的及时兑付。

对此,陈文辉在会上强调,密切跟进非寿险投资型业务满期给付情况,督促保险公司加强资金调配,确保按时足额给付到位,切实维护好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