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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洋泊车IPO前夕董监高变动 因“客户回款”卷入20起诉讼

2017-08-03 10:58:04 来源: 中国网财经

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将到期 研发人员占职工总数不足10%

另据招股书披露,大洋泊车2008年被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和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于2011年和2014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现持有编号为GR201437000506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也就是说大洋泊车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将于2017年到期,公司今年将参与该资质的复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显示,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招股书显示,截至2016年12月31日,大洋泊车共拥有员工人数467人,但从事设计及研发的人员共45人,占职工总数的比例9.64%,其中技术研发人员仅34人。

据了解,大洋泊车报告期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减按15%缴纳。有业内人士表示,如果若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到期后,公司未能继续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或者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将面临税收优惠风险

应收账款连续两年超营收 因“客户回款”卷入20起诉讼

除了高额政府补助,大洋泊车各期末的应收账款余额也在不断走高,并一度超过了当年营收。据披露,2014-2016年末,大洋泊车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3.14亿元、3.36亿元和4.25亿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为72.98%、109.79%和111.64%,其中账龄三年及三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分别为1210.43万元、2304.26万元和4525.27万元,占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3.85%、6.86%和10.65%,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10.51%、14.41%和16.93%。

至于应收账款高企的原因,大洋泊车表示,主要系公司产品多用于房地产、政府、企事业单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等,房地产客户资金杠杆高、建设周期长;政府、市政基础配套等项目审计时间长,审批环节多。中国网财经记者注意到,2014-2016年末大洋泊车前五大应收账款客户分别为基本全是房地产公司。

由于客户回款事宜,大洋泊车作为原告提起了一系列诉讼,其中诉讼标的额本金超过100万的有20起,合计诉讼本金共7087万元,其中最高的一起约2463.75万元,对方当事人为“绿地集团芜湖置业”;对方当事人为“绿地集团西安置业有限公司”的诉讼本金为649.97万元。另外,公司作为被告的诉讼有5起,合计诉讼本金1081.51万元,其中合同纠纷三起,工伤赔偿纠纷两起。

IPO前夕董监高人员变动 财务总监转让10万股

中国网财经记者还注意到,大洋泊车报告期内董监高人员也变动频繁。2016年1月6日,原董事宋文雷辞职,2016年1月30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选李华祥为公司董事。

2016年8月4日辞职,大洋泊车财务总监陈丰功辞职,同时将其持有的10万股股份以8.40元/股的价格转让给他人。同年8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公司决议聘请陈有刚为新任财务总监;2017年3月27日,大洋泊车原副总经理王志武辞职。

根据相关规定,发行人必须满足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管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控人没有发生变更的条件,有分析认为,大洋泊车部分董监高人员的频繁离职,可能其IPO之路或再度生变。而其财务总监在上市前夕将股权转让给他人的原因,有投资者表示“不太理解”,中国网财经记者致电大洋泊车董秘办,但截至发稿电话一直无人接听。(记者 刘小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