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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全程监管趋严 “带病申报”难逃责任

2016-12-30 14:39:57 来源: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IPO企业如果“带病申报”,即使终止审查也不能免除责任。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龙宝参茸就是典型案例。虽然龙宝参茸在9月终止审查,但此后多个问题被追责。例如,报告期内野山参采购、销售及期末余额与经营模式不匹配,存货期末价值确定及向农户等自然人采购原材料有待进一步核实。今年10月底,龙宝参茸因涉嫌欺诈发行被立案调查。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如果企业在IPO申报时通过粉饰财务报表、隐瞒或有债务、掩盖真实情况等方式,意图包装上市,导致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准确、有遗漏乃至欺诈发行,则明显违反法律规定的信息披露真实性义务,发行人和负有责任的中介机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主动撤回申请而终止行政许可审查,并不意味着上述法律责任的豁免,并不产生终止追究责任的法律效果。证监会在发行审核过程中,将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监管职责,重点关注在审企业是否存在“带病申报”的问题。

进一步增强监管威慑力

今年以来,证监会及行业自律组织进一步践行“依法监管、从严监管、全面监管”理念,在严厉打击欺诈发行的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督促财务顾问、审计、法律、保荐等各类中介机构归位尽责、勤勉履职。在此基础上,2017年IPO全过程监管将进一步趋严。

证监会发行审核部门已在首发企业审核监管各环节制定了从严监管的工作机制和措施安排,并将进一步增强监管威慑,净化市场环境。

在IPO企业审查的信息公开机制和现场检查机制方面,证监会将根据终止审查企业信息公开长效机制,继续定期公布终止审查企业名单及审核中关注的主要问题等情况,持续提高发行监管工作的透明度,引导发行人和中介机构持续提高问题发现能力和尽调执业质量。证监会建立了首发企业现场检查机制,严格实施IPO各环节的全过程监管,促进发行人、保荐机构、各证券服务机构归位尽责,扎实工作,对IPO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进一步提高首发企业信息披露质量,促进资本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行业自律组织加大了对首发企业信息披露质量的抽查力度。中国证券业协会12月初组织首发企业信息披露质量抽查名单第十六次抽签,将无锡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勇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波克城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十家公司纳入抽查范围。

业内人士指出,提升直接融资比重对优化资源配置、推动实体经济“去杠杆”、防范金融风险意义重大。在IPO提速的同时,严格IPO各环节的审查旨在维护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根基。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强调,为有效发挥资本市场融资功能,必须进一步夯实市场基础,强化诚信意识,加强制度约束。发行人要切实履行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保荐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要归位尽责,不断提升执业水平和执业能力,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