券商员工违规炒股被罚10万 禁止从业人员炒股?
2017-03-20 09:29:57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3月18日,证监会对5宗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其中包括1宗从业人员违法买卖证券案: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一名叫做敖翔的员工,在2008年4月至2016年5月之间,使用一个叫做“徐某珍”的证券账户交易多只股票。8年间累计亏损14.068万元。由于敖翔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43条规定,依据证券法第199条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敖翔处以10万元罚款。
又见券商员工炒股遭罚
据深圳证监局此前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出生于1982年10月的敖翔,此前曾在多家券商投行部门工作过——2008年4月~2016年5月分别在平安证券、中泰证券、华泰联合证券工作。
据证券业协会的从业人员信息显示,自2012年10日起,敖翔成为保荐代表人后,曾先后在中泰证券和华泰联合证券从事保荐代表人工作。其在华泰联合证券的执业证书有效期截止到2017年12月31日,目前仍然为正常状态。
而在处罚之前,敖翔曾在陈述和申辩材料中提出,“徐某珍”账户由其父亲敖某生2010年开立并独立控制,资金主要来源于父亲的积蓄,自己也将部分闲置资金借给父亲,但对父亲开立并使用“徐某珍”账户炒股并不知情。直至2014年初,才知晓父亲使用“徐某珍”账户炒股的事实,并协助父亲进行了少量股票操作。
但证据显示,“徐某珍”账户开立后,敖翔多个银行账户即转入多笔资金,资金主要来源于敖翔及其夫妻共同财产;资金转出主要去向为敖翔夫妻、其他个人和企业,用于敖翔家庭日常生活消费及敖翔对外投资、借给朋友和支付离婚协议费用等。
同时“徐某珍”账户网上委托交易使用多个MAC地址,对应的IP地址分布在北京、上海、杭州、无锡、南通、南昌和丽江等地,同时还有多笔敖翔通过手机下单的交易记录。这与敖翔所说的其父亲在上海家中使用单一MAC地址下单交易、自己在2014年初之后才知道“徐某珍”账户并仅协助进行少量股票操作的说法在事实上明显不符。
此外,敖翔在接受调查时也承认,利用“徐某珍”账户进行股票交易,并称融资融券账户都由其操作。综上,证监会认定敖翔存在主要控制和利用“徐某珍”账户进行股票交易的违法事实。
因此,依据《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对敖翔处以10万元罚款,而由于敖翔期间的交易为亏损,并没有违法所得,因此不存在没收违法所得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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