链家金融“理房通”被指设资金池
2017-04-01 13:52:36 来源: 华夏时报
链家操作存疑
“理房通非商业银行机构,不得吸收公众存款。中融信在理房通开设的账户为公司个体账户,不具有监管力度。90万元购房款的支付方式是通过POS机刷卡,POS机刷卡不属于理房通互联网支付业务范围。理房通很可能以此形成巨额资金池,扰乱房地产市场。”王某杰认为理房通的操作存在多处疑点。
对此,链家并不妥协,中融信方面认为王某杰的诉求没有法律和事实支撑。在应诉时请求朝阳法院依法驳回。
“两位法官因对理房通POS机支付行为是否属于互联网支付存有分歧,案件休庭。”韦先生透露,3月2日开庭过程中,该问题法庭无法确认,需要征询有关部门的意见,法官宣布休庭。理房通获得的《支付业务许可证》业务类型是“互联网支付”,那么,客户通过POS机支付给理房通资金是否属于或者超出理房通的业务范围?
上述协议中托管账户的账户名称是“北京中融信担保有限公司”,开户机构是理房通,账号是邮箱。
“中融信没有在理房通开设账号,也不可能开设账号,因此协议的这些内容都是虚假的。收款方式却变成了POS机刷银行卡!”王某杰说。
理房通官网显示,理房通是房屋交易资金支付方案综合提供商,于2013年8月8日成立,2014年7月10日获得《支付业务许可证》,2014年12月正式在北京上线。
中融信抗辩称,理房通所获的《支付业务许可证》是中国人民银行根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批准。该办法所称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是指在收付款人之间作为中介机构提供下列部分或全部货币资金转移服务:网络支付、预付卡的发行与受理、银行卡收单和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其他支付服务。因此,理房通通过POS机刷银行卡方式收款合规。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所称网络支付,是指依托公共网络或专用网络在收付款人之间转移货币资金的行为,包括货币汇兑、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固定电话支付、数字电视支付等。
而理房通的业务类型属于互联网支付,那么POS机刷银行卡收款方式显然不在此列。
“人民银行颁发给理房通的是互联网支付牌照,不是银行卡收单收单牌照,因此理房通通过POS机收款的行为没有法律依据,是违法的。关于资金转移,理房通没有委托银行办理,不受银行监管,也是违法的!”韦先生坚持这一说法。
《华夏时报》记者就理房通被指存在资金池风险和中融信存在操作违规等情况多次致电链家网,前台人员表示无法联系到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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