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玉玉被诈骗案”宣判:7名被告人一审均认罪
2017-07-19 08:22:41 来源: 中新网
社会高度关注的“徐玉玉被电信诈骗案”今日9时将在山东临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宣判。该案于上月一审公开开庭审理,陈文辉、郑金锋、黄进春等7名被告人均表示认罪悔罪。
高考录取新生徐玉玉被骗走9900元后死亡引关注
2016年8月19日,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高考录取新生徐玉玉被犯罪嫌疑人以发放助学金的名义,实施电信诈骗骗走9900元。案发后,徐玉玉与父亲到公安机关报案,回家途中心脏骤停,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案件发生后,公安部立即组织山东、福建等地公安机关开展侦查。经查明,此案为犯罪嫌疑人陈文辉、郑金锋、黄进春、熊超、陈宝生、郑贤聪、陈福地等人所为。公安部随即发出A级通缉令通缉上述嫌疑人,至2016年8月29日,该案嫌疑人全部落网。
2016年9月30日,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人民检察院对徐玉玉被电信诈骗致死案的犯罪嫌疑人陈文辉等7人,依法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
2017年4月17日,该案经审查终结,山东省临沂市人民检察院向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提起公诉。2017年4月20日,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该案。
7名被告人一审均认罪悔罪 还骗取多地考生钱款
2017年6月27日,该案在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山东省临沂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15年11月至2016年8月,被告人陈文辉、郑金锋、黄进春、熊超、陈宝生、郑贤聪、陈福地等人交叉结伙,通过网络购买学生信息和公民购房信息,分别在海南省海口市、江西省新余市等地,冒充教育局、财政局、房产局工作人员,以发放贫困学生助学金、购房补贴为名,以高考学生为主要诈骗对象,拨打电话,骗取他人钱款,金额共计56万余元,通话次数共计2.3万余次,并造成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高考学生徐玉玉死亡。
被告人陈文辉供述,2016年6月至8月,他们通过腾讯QQ、支付宝等工具从另案处理的杜天禹处购买非法获取的山东省高考学生信息10万余条,并使用上述信息实施电信诈骗活动,其中就包括徐玉玉的个人信息,通过海量拨打电话,找到了徐玉玉,之后冒充教育局、财政局工作人员,以发放贫困生助学金为名,骗取了徐玉玉学费共计9900元。除徐玉玉外,这7名被告人还骗取了山东、福建等地多名高考生的钱款。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陈文辉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电信诈骗,触犯《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均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陈文辉以非法方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触犯《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的规定,应当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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