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夫妻店"受贿近2000万 院长从中捞油水
2017-06-07 08:18:02 来源:中国青年报
“名为学者,实为学匪”
在2016年9月26日长达一天的庭审上,王庸晋对公诉人员所提出的绝大多数犯罪事实都未提出异议。
庭审从当天上午9点开始,一位旁听了庭审的人士告诉记者,“一上午的时间也没能把王庸晋的犯罪事实都列举核对完。”
公诉人员提及,从2015年6月起,王庸晋开始把已非法收受的钱款退还给行贿人。而收受这些钱款的时间最早可追溯至2001年,退还总金额高达近1000万元。
对此,王庸晋解释称因为知道自己开始被调查,感到害怕,所以把钱退回去。但这些受贿款项依然被写进了公诉机关的起诉书。
早在2015年4月,山西省纪委监察厅官网披露省委专项巡视组通报2015年第一轮专项巡视中所发现的严重问题时,就曾指出长治医学院“个别领导干部凌驾于党委之上,政治生态问题严重”,“名为学者,实为学匪”。
公开资料显示,62岁的王庸晋是内科学教授、主任医师、博士研究生导师。2015年年初,王庸晋卸任长治医学院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院长职务。61岁的魏武则是医学博士,赴美留学归国人员,长治市政协副主席,内科学教授、主任医师,曾任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院长。
两人既是上下级,又是夫妻,分别是长治市原市委书记魏庶民的女婿和女儿。魏庶民曾任长治市委书记12年,是长治历史上任职最久的市委书记。
据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了解,王庸晋的专业是心血管内科,魏武的专业是血液内科。但据记者查询,除两人的本专业外,以两人署名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书籍却广泛涉及肝病、预防医学、药学、基础医学等专业领域,且所查论文均为与他人合作署名,未查到一篇两人独立署名完成的论文。
知情人士透露,两人分别担任和平医院心内科和血液内科的主任,但并不出诊,两科室成为全院最重点的科室,并下设研究所和实验室,被予以重点资金扶持,配备昂贵的医学设备器材。
据办案人员调查,担任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院长的魏武不仅在工程项目方面非法收受钱款,还在医药销售方面非法收受高达207万元的钱款,涉及医疗设备和药品采购等。
该知情人士将长治医学院比喻成这两人所开的“夫妻店”,并透露,长治医学院的职工间见面,对王庸晋的称呼并非“王院长”,而是“王老板”。在长治医学院,项目款项都是王庸晋一手抓。“大小项目都必须要让王庸晋先签字,财务科才敢办事。”
2016年1月28日,因涉嫌受贿罪,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批准,王庸晋被临汾市公安局逮捕。同年9月30日,山西省纪委官网发布公告,对王庸晋作出开除党籍处分,并对其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侦查。
该公告中明确指出,王庸晋“转移、隐匿赃款,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原则,干扰冲击长治医学院党委会议”;“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按要求腾退办公用房”;“严重违反组织纪律,违反议事规则,个人决定重大问题”;在党的十八大以后仍不收敛、不收手,违纪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
对于“干扰冲击长治医学院党委会议”一事,医学院内部人士向记者证实,当时已不再担任学院党委副书记的王庸晋曾一脚踹开正在召开党委会议的房间大门。在王庸晋担任院长和党委副书记期间,在任的党委书记多被“架空”,他还曾当着众多学生的面将一碗米饭盖在一位新到任不久的党委书记头上。
该内部人士称,王庸晋的办公室不同于长治医学院其他办公室,两间办公室约30平方米,并未因纪律要求腾退,进门还要跨上两个台阶。“台阶是他找人加的木台,加过木台后整个办公室的地面比同层的地面高出大概40厘米,高人一等。”
据了解,从2008年开始,就有学院职工尝试在网上匿名举报王庸晋,但不敢实名,“担心一旦举报不成功,会被他发现,打击报复”。2015年3月,中共山西省委巡视组进驻长治医学院时,长治医学院与和平医院的教职工曾成群结队地前往巡视组驻地举报王庸晋夫妇。
“这俩人虽然被抓了,但关系网还在”
山西省委专项巡视组曾在2015年的通报中直指长治医学院“纪委监督责任落实不力,助长了个别领导独断专行,形成了‘家天下’;机构多,职数设置混乱,超职数配备干部”。
早在2015年9月,王庸晋就因涉嫌受贿罪被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并由临汾市公安局异地出警执行。
在王庸晋夫妇被带走调查的半个月前,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副院长宋志超被带走谈话,事后被立案调查。据一位已退休医院职工称,宋志超分管人事、后勤、财务、基建等重要工作。王、魏两人被带走调查后,长治医学院曾有数十名职工被要求前往配合调查。
在开庭审理王庸晋受贿案的2016年9月,长治医学院的教职工仍不敢在公共场合讨论此事。起诉书中称有多达52人因招聘录取、提拔任用等事项向王庸晋行贿,“这俩人虽然被抓了,但关系网还在,不知道哪里会有眼睛盯着你,大家还是不敢说。”前述知情人士感叹。
与此同时,与长治医学院有关的一桩疑点颇多的“受贿案”再度进入当地人视线(本报2012年8月9日6版报道《长治:一起疑云重重的“受贿”案》)。2011年4月20日,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检验科原主任段满乐因被指控犯有受贿罪、国有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被山西省长治市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段满乐被指控利用职务之便,在检验科使用试剂上,长期为宋某销售试剂谋取利益,“先后9次非法收受宋某为感谢其帮助所送的人民币12.5万元”。段满乐始终否认曾收受宋某礼金,并上诉至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但长治中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
不过,已退休的长治中级人民法院原院长郭玉川始终坚持为段满乐伸冤。
郭玉川表示,段满乐并非受贿罪的适格主体,原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段作为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检验科主任,职责并不是负责采购医药产品,而仅仅是把检验科需要的试剂数量、品名等提供给设备科,负责采购所有试剂及消耗品的其实是与检验科同级的设备科,“这个罪名显然是强加给他的!”
据知情人士透露,段满乐在任职和平医院检验科主任期间,曾与王庸晋夫妇有过公开冲突。
2012年,段满乐家属向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了刑事再审申请书,并被受理。然而5年过去了,该案的再审程序仍未启动。(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何林璘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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