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违规举债被问责 机构热衷“安慰函”
2017-02-21 09:00:32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机构热衷求取“安慰函”
除了违约举债外,本次财政部规范的另一方面是地方政府的担保行为。《预算法》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地方政府及其部门不得以任何方式为企业和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张旭认为,违规担保的判定,主要是两方面,一、是否出具了承诺函?例如:承诺当企业不能按时偿还债务本息时,安排财政资金偿还;承诺协调资金支付融资产品本息。二、是否纳入了年度财政预算(含政府购买服务预算)、中长期规划?
比如,某市政府通过政府会议纪要,承诺将融资平台公司贷款本息列入该市财政中长期规划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并且该市财政局据此向银行违规出具承诺函。
此外,还有地方政府违规向金融机构出具担保函、协助调取资金支付本息的承诺函。某市政府同意该地城投公司通过银行贷款、信托、私募债等方式融资,并向有关金融机构出具了确认函,市财政局出具承诺函,承诺如企业不能按时偿还债务本息等,安排财政资金偿还。
2016年10月,媒体曾报道贵州多地发文要求清查财政性违规出具担保函和承诺函的自查自纠工作,部分地方还向相关金融机构下发了“撤销函”或“作废函”。
明知未经特殊法律授权,地方政府违规担保并没有法律效力,但是还是有不少金融机构热衷要求提供这样的“安慰函”。本次财政部的问责中,违规举债的地方政府及企业均被处罚,同时,财政部还建议金融监管部门对违规的金融机构进行处罚。
张旭也表示,从网络流传函件看,本次财政部核查给出的处理建议很重,已经直接“穿透”到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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