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罗一笑事件”已冻结200多万赞赏资金
2016-12-02 14:30:45 来源:广州日报
互联网募捐频陷“信任危机”
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网络募捐、微慈善等异军突起,成为民间公益慈善新的阵营。9月份,《慈善法》正式实施,民政部审核通过了首批13家慈善互联网募捐平台。虽然指定了募捐平台,但平台对于募捐信息真实性的审核,仍然是一大难题。近年来频繁爆出的信任危机也给互联网募捐平台和相关服务的发展,蒙上了一层阴影:真伪信息参差混杂,骗捐现象频现;监管机制缺位,法律保障不足……这往往令施以援手的网友最后直呼“很受伤”。
“互联网募捐平台可以发挥的最大优势是透明化。”中国社科院信息化研究中心秘书长姜奇平认为,“互联网公益募捐如果能做到账目公开,过程透明,让公益募捐人看到每一分钱的去向,就比较容易取得人们的信任。”
据民政部透露,未来将启动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的动态管理及大数据研究,建立定期报告制度、运营评估制度、动态调整机制和第三方社会监督与评审机制。对于运营过程中出现重大事故、负面事件的平台,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同时通报相关部门,并向社会公布。
需立法规范网络募捐
在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赵廉慧看来,《慈善法》目前尚缺乏对网络平台机构违法行为的追责规定。同时,平台、利用平台诈骗的当事人,是否以及如何承担民事责任,现有法律也缺乏清晰规定。
北京大学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主任金锦萍认为,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的规范运营,还需进一步细化规则。比如,平台资质认定、发布内容规范、平台义务与责任等,这些问题都待厘清。
此外,募捐信息平台的业务能力建设亟待完善。一些平台在涉及大病救治项目上,难以形成相对统一的数额审核结果。还有一些团队由于管理水平较低,导致中间环节的运营成本过高。
微信赞赏属于网络捐赠吗?
根据《慈善法》规定,微信赞赏不属于网络捐赠。
在此次事件中,利用微信赞赏获得的款项累计达到10多万元,赞赏功能两次达到上限,利用微信朋友圈黏性达到的筹款效果,真的令人非常吃惊。然而在微信公号里打赏的行为只是属于个人对个人的赠予,与组织进行的慈善活动有相当的区别,所以并不属于网络捐赠,想要撤回和追责,自然也不受慈善法的保护。
[责任编辑:]
相关阅读
- (2016-08-10)房产市场降温政策频现 银行开发贷周期缩短
- (2016-08-25)银行紧急刹车!大量资金脱离信贷流入房地产
- (2016-09-02)房地产钱从哪儿来?银行四路资金流入房地产
- (2016-09-22)官方发文:电信诈骗受害人被冻结资金三日内返还
- (2016-10-05)国家发改委安排5亿元资金支持各地开展ppp项目前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