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委严查商品房标价乱象 能否整治行业乱象?
2016-11-15 10:40:39 来源:新浪
楼市专项检查能否整治行业乱象?
据了解,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价格不透明、强制缴费等现象已成常态。据媒体报道,开发商常常采取“价外价”和高开低卖的方式来规避明码标价。
“价外价”是指在开发商无法调整备案价的情况下,向客户实行“硬加价”,导致实际价格高于网签价格;高开低卖则是指,利用备案标准未明确的条件,开发商将商品房备案价格定得远高于销售价,将二者之间的价差作为提价空间。
像大名城这样,在商品房销售合同之外,再以加收装修款的形式加价的行为,在一二线城市也较为常见。此前3月,上海市浦东周康的中金海棠湾就被曝光在首付之外违规收取65万“电商费”。一位房产律师表示,现在很多地方是明令禁止通过这种方式加价的。
而上述业内人士也对新浪财经表示,认筹金一般是开发商正式销售前通过一些折扣吸引让购房者缴纳的费用,但是根据规定,“认筹”是开发商在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的非法活动,为国家明令禁止,如果没有签订任何协议,认筹也不具备法律效应。
也正因为不具备法律效应,认筹金是可以退还的,但是,如果签订了正式的买卖合同,则要以合同为准。如果合同约定,购房者将来由于个人原因不再购房,认筹金即不退还,则不能退款。
而多数购房者目前只签订了《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该合同为要式合同,未提及认筹金相关事项。服务书则显示,当成功签订《商品房预(出)售合同》,视作已享受本说明书服务,优惠服务费不予以返还;如未签订《商品房预(出)售合同》,则客户可向房盟中国提出退款申请。
乱象发生的同时,新一轮楼市专项检查也在展开。发改委、住建部联合发文称,将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检查,涉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
销售商品房不明码标价、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等八项行为受到重点关注。标示信息不全、没有按照规定公示相关收费以及影响价格的其他因素、在标价和公示的收费之外加价、另行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等行为也在重点检查之列。
但是,上述业内人士认为,落实这样的检查还具有一定难度,因为各部门的执法力度有限,而一二线城市的市场上也的确很多人愿意加价去买,购房者愿意拿出几十万的价格来认筹,多少是存在一定的心理预期的,这样就很难监管。
而对于以高于备案价的价格销售引发的纠纷,他建议,购房者可以向住建委和物价部门投诉。“不过,通常情况下都是购房者和开发商协调解决的,因为开发商往往会在合同上做好部署,购房者是处于相对弱势的一方。”
此前,上海市已对涉嫌擅自提价销售的8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了立案调查工作,并已暂停了涉案项目的网签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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