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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效明显 !泸溪财政五举措加强财政管理

2016-12-09 16:16:07 来源:中国贸易经济网

按照中央和省、市财政部门的要求,泸溪县财政局几年来不断采取措施,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成效显著。

一是财源建设不断加强。财源基础不断夯实,可用财力逐年稳步增长;财源结构不断优化,逐步摆脱了依靠锰锌财政这一极不合理的财源结构,形成了以锰锌冶炼加工、房地产、烟草、电力、金融等支柱产业为主的财源新格局;财源投入不断加大,工业主体财源建设进一步加强,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和工业园区建设统筹推进;积极申报财源建设项目;四年间,本级财政支持企业奖补资金19599.68万元;企业帮扶资金8477.5万元。修订并完善《泸溪县非税收入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泸溪县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办法》,切实强化对非税收入管理工作。2013-2016年,纳入公共财政预算管理部分非税收入累计完成37088万元,其中:2016年完成11432万元,是2012年5550万元的2.06倍,年均增长19.8%。

二是“三资清理”成效显著。按照“三资清理”工作分工,扎实开展银行账户、经营性资产收益、设施设备、国有资产处置情况及产权交易机构规范行为清理整治工作,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家底”全面摸清,共清理出银行账户649个,国有资产经营收益3919.35万元,资产总额287706.46万元,房产面积111.03万平方米,土地面积398.22万平方米。

三是资金监管发挥效力。2013-2016年,政府投资项目评审累计完成1061个,评审金额281592.19万元,审减金额48377.76万元,审定金额233214.43万元,审减率17.18%;完成采购预算资金45269.9万元,实际采购支出38931.11万元,节约资金6338.79万元,平均节约率14%;对全县170余家单位开展专项资金监督检查,对其中56家单位处罚金额超过300万元。2014年以来,多次对“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2016年“三公”经费降至3895.91万元,年均下降5%以上,“三公经费”控制数“只减不增”目标顺利实现。

四是国有资产监管扎实有效。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购置和处置固定资产流程,2013-2016年,审批资产配置48719批次,金额6898万元;审核资产处置4931批,收入789.6万元;清理整顿超编超标公务用车,公开拍卖超编超标公务用车9次,处置公务用车123辆,收入249万元;整合和强化县直国有经营性资产管理,归集173个单位国有土地使用证和经营性门面56个,资产27000万元,累计收取经营性收入376万元;为5个重点工程项目提供贷款融资12500万元。

五是预算绩效管理积极推进。2013年以来,全面试点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绩效目标编制,四年累计完成绩效评价项目和财政评价项目130余个,评价资金规模超过140000万元;组织开展义务教育、重大公共卫生、农村土地治理、廉租房资产管理等19个重点项目评价。2016年,对乡镇、教育等28个预算单位的2015年度整体支出实施绩效自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