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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深化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建设

2016-12-02 17:31:59 来源:中国贸易经济网

一是动态调整财政权力事项。根据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及部门职能变动调整等新情况,对转入政府内部管理的“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赠款审核转报”事项予以调减,同时增加有关政府采购监督检查方面的权力事项,进一步完善权责清单,确保在法定范围内依法履责。

二是规范统一县乡财政权责清单。针对市县(区)乡(街道)财政部门现有权力事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工作职责划分,会同各县(市)区财政部门深入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统一规范意见并执行。共确定县(市)及乡镇权力事项6项,市辖区及街道权力事项14项。

三是制定权力运行监管细则。围绕权责清单逐项制定权力运行监管细则。对行政处罚事项,区分不同情形确定裁量权基准;对有关行政确认事项等,研究制定事中事后监管的具体措施,落实随机抽查监管要求,确保财政权力运行监管到位、规范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