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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内江市加快提升“内江制造” 发展

2016-08-05 14:56:50 来源:

为加快推进工业企业市场开拓,不断提升“内江制造”产品市场占有率和美誉度,今年,内江市出台《内江市工业企业市场开拓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规定,对销售收入增长30%及以上,且在市内行业排名前10位的工业制造业企业,按销售收入的0.5%给予扩销促产补助,单个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对制造业龙头企业采购市内中小微企业配套工业产品年累计在2000万元以上的(采购产品不包含水、电、汽、油、物流等生产要素),按新增采购额的0.5%给予专项奖励,单个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办法》明确,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向财政部门和同级工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上报申报资料。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由市财政局会同市经信委组织专家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按程序报市政府审定后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