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市多措施助推电子商务发展
2016-07-14 16:56:57 来源:中国贸易经济网
一是建立扶持机制。出台《关于促进丽水市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市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电子商务发展。制订促进电子商务发展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充分保证扶持资金科学、合理、有效使用。专项资金由市商务局、市财政局负责实施管理,其中300万元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由团市委和市财政局管理,团市委将上年度资金使用决算及下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分别报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备案。
二是限定扶持对象。明确促进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所资助企业需在市区范围内依法注册,守法诚信经营,积极参与、配合、支持各级政府部门相关工作;同一企业在当年不重复享受同一类别的扶持政策;享受政府单独政策的企业不再享受该政策。
三是明确使用范围。规定电子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包括鼓励建设电子商务公共服务机构、支持建设电子商务线上公共服务平台、支持建设电子商务集聚园区、支持建设跨境电子商务园区、支持建设科学合理的公共仓储配送体系、支持建设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等;农村电子商务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包括支持农村电子商务集聚区建设、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建设专项工作开展及其他相关活动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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