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环境下,京平律师为公众作出法律提醒
2020-02-10 18:11:02 来源:新众网
疫情严峻,每个人心理都平添了一份忧虑。这种情况下,不排除有的疫情并不严重的拆迁方,借此作为实施心理压力的手段,加大征收项目的推进力度,采取各种方式催签补偿安置协议。
为帮助广大被征收人降低风险,避开补偿安置协议里的陷阱,记者请专门承办拆迁类法律事务的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健,为公众解读被征收人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时需要注意的重要事项。
2020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根据上述规定,征收只能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的有权机关实施,与之相对应的,和被征收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的,也应当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或委托的主体。因此我们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时,一定要看清楚对方是不是适格的协议主体。
补偿安置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被征收土地的基本情况:包括被征收土地范围、性质(宅基地、耕地、其他土地)、面积、地上附着物(住宅、青苗等)。
征收土地的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住宅的征收:对于农村住宅的征收,如果选货币补偿,约定好补偿金额,以及补偿款的支付时间,一般是在房屋拆除前支付补偿款;如果选房屋产权调换,应当明确置换房屋的位置、面积、楼层、户型结构、朝向和房屋交付时间等事项。
搬迁期限、搬迁费、停产停业损失费的支付:特别需要注意,对于合法经营的养殖场、加工厂等经营用房的征收,应当明确以上条款。
过渡方式及过渡期限:协议应当明确约定过渡期,在过渡期内,如果选择过渡安置费,应当明确约定金额及支付方式;如果是选临时周转用房,应当明确约定周转房的地点。
违约责任:这条非常重要,然而在大多数被征收人签订的协议中,未约定该条款,或者即使约定,也并未详细明确违约方应承担什么样的违约责任。
在这里,京平拆迁律师赵健提醒公众要注意一些重点的风险点:
首先是口头承诺。征收方只口头承诺高额补偿,但就是不将高额补偿落实在补偿安置协议中,此时慎签补偿安置协议。口头的高额承诺虽令人心动,但如果没有落实到书面上,征收方一旦反悔,对被征收人来说,征收方之前口头承诺的权益将难以得到保障。
二是以“越早签,补偿越高”为诱惑。赵健律师提醒,获取补偿的权益基础是被征收土地的现有价值,只要土地价值未发生变动,最终补偿价值也不应当改变。
三是以违建为由让赶紧签。赵健律师表示,如果您的房子确属违建,征收方直接将之认定为违建并拆除即可,无需劝说您签补偿安置协议。但如果征收方以拆除违建为由,劝说您签协议,这就不太符合常理、值得您提高警惕了。
最后是动员或者雇佣本村或者其他村民语言攻击。根据以往的实践经验,赵健表示,此种情况在征收中时有发生,一定要冷静对待。文/王华
相关阅读
- (2020-06-08)抬头有星空夜色更精彩 vivo奇遇星空纪录片正式发布
- (2020-06-08)"1688全球产地嗨播计划"入驻石狮 助推企业数字化经营新常态
- (2020-06-08)区块链发展近况:阿里、腾讯忙着布局,OKEx打造知识普及
- (2020-06-08)建行重庆市分行以新金融行动赋能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 (2020-06-08)荐读|姚前、方兆本推荐序,通付盾董事长兼CEO汪德嘉新书《数字身份》全新上市
- (2020-06-08)飞泉小贷为消费“升级”,让借贷更容易
热点推荐
- (2021-08-26)沪指三连阳 业绩暖色烘托周期股行情
- (2021-08-26)国泰君安宏观首席分析师董琦:10月或迎消费复苏时间窗
- (2021-08-12)322家公司上半年净利润同比增长,21只个股股价创历史新高
- (2021-08-12)A股盘面凸显两大积极信号
- (2021-08-11)白酒行业指数创六年来最高单日涨幅,市值一日暴增逾3000亿元!市场信心源自哪里?
- (2021-08-11)7月份中国快递发展指数同比提高11.1% 机构称快递板块极具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