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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法院:生态审判 打造鼎好家园
2015-05-17 15:15:04   来自:宁德新闻网   评论:0

福鼎市法院消息 (夏金莲)福鼎市位于闽北,绿水青山环绕,生态资源丰富。地处浙江省与福建省交界处,工业发展迅猛,生态保护面临着严峻形势。福鼎法院充分发挥司法护卫生态环境作用,专设生态环境审判庭,着力强化多项生态举措,打造鼎好家园。    该院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原则,提供从立案、审判到执行“一条龙”司法服务。加强对当事人的诉讼指导,通过开设专门的立案绿色通道,提高生态环境案件立案工作效率。    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将调解贯穿于生态环境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近3年来,共审结涉生态民事案件30件,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的25件,调撤率达83.3%。    积极探索“生态保护临时禁令”制度,侵权人侵权事实明确、受害人有证据证明其合法权益已经受到或极有可能受到损害,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先予执行措施制止侵权人的侵权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依法及时发出“生态保护临时禁令”,责令侵权人立即停止环境侵害行为。    尝试实践生态案件恢复性司法机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将被告人补植复绿程度纳入量刑考量范围,引导并督促当事人进行补植复绿,2011年来共督促复绿补种林木案件共15件3162亩。    建立生态环境联动化解机制,与公安、检察、林业、环保等部门建立起行政执法联动化解机制,通过将涉案企业、人员名单列入信息库,逐步搭建起生态案件的信息共享平台,便于执法部门定期检查,监督其整改到位。    生态审判与美丽家园建设紧密相连,福鼎法院以生态环境实际为出发点,创新完善各项工作举措,筑牢绿色司法屏障。(宁德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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