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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国际追逃追赃要“因案施策”
2015-05-15 01:50:05   来自:北京晨报    评论:0

  新华社北京5月14日电(记者 陈菲)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下发《关于在全国检察机关继续开展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认真研究职务犯罪嫌疑人潜逃、藏匿的规律和特点,灵活运用引渡、遣返、异地起诉和劝返方式,因案施策开展缉捕工作。

  根据通知,全国检察机关将正在开展的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延长至2015年年底。

  通知指出,各级检察机关要深刻领会中央关于加强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检察机关在反腐败追逃追赃工作中担负的重要使命,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把力量和智慧凝聚到办理犯罪嫌疑人职务高、潜逃时间长、数额大、社会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上,狠抓各项部署措施落实,努力推进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通知强调,各级检察机关已经建立起来的追逃追赃领导体制只能加强,不能削弱。检察长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对已经掌握的潜逃境外职务犯罪嫌疑人线索和立案在逃人员要认真分类排队,找准追逃和劝返的切入点与主攻方向,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原标题:最高检:国际追逃追赃要“因案施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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