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新闻网5月13日电 (张雨霏 叶茂)救护车在病人上车后未关好车门时即驾车起步行驶,致车内随行的病人家属摔出车外骨折。福建柘荣县法院13日披露,该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成功调解该案,受伤病人家属获赔。
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3月13日,柘荣县某医院的救护车在执行救护任务过程中,驾驶员袁某在病人上车后,未注意观察车内情况,在后车门未关好时即驾车起步行驶,导致车内的病人家属小吴摔出车外,造成其肋骨骨折、多处软组织挫伤。
经事故认定,袁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小吴无责任。
事故发生后,柘荣县某医院仅支付了部分医疗费等费用,余款经小吴催讨,仍迟迟未支付。于是,今年1月,小吴将该医院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医院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等共计9000元人民币。
该案经柘荣法院主持调解,小吴与医院达成调解协议,同意医院一次性赔偿其医疗费等共计18649.79元;除已经支付的9649.79元外,余款9000元于指定期限前付清,小吴今后不再就本起事故向该医院提起其他任何赔偿主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