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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海事局部署开展水工建筑物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2015-05-13 17:15:02   来自:宁德新闻网   评论:0

宁德海事局消息 (许伟林)根据《福建海事局关于开展水工建筑物通航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通知》(闽海事传〔2015〕80号)要求及宁德海事局2015年“平安交通”建设工作目标任务安排。近日,宁德海事局在全局范围内部署开展辖区水工建筑物通航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一是强化宣传,营造隐患排查治理氛围。本次活动排查治理范围为辖区码头、桥梁、水上水下电缆管道、水下地形建筑物(防波堤、护岸、导流堤等)等现有水工建筑物。为营造排查治理的氛围,该局通过走访码头业主、水上水下项目施工单位、项目部、召开媒体通气会等方式,以推进“平安交通”建设为着力点,向广大码头业主、桥梁施工方、水工项目监理部门等有关单位宣传此次活动目的意义,争取广泛支持。
  
  二是强化联动,形成隐患排查治理的合力。宁德海事局通过加强与宁德港口管理部门、航标部门的联系,开展联巡联查,对在建泊位、在建桥梁、海底电缆、现有桥涵桥标、助导航标志开展拉网式安全隐患排查,做到“七清”,即项目名称清、项目类型清、所在水域清、业主(经营管理单位)清、联系方式清、监管部门清、通航安全数据清(码头标明核定的最大吨级、靠泊能力及限制条件等),为后续落实安全监管主体责任提供第一手数据。
  
  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建立水工建筑隐患限时整改制度。根据收集到的水上建筑物相关影响通航安全的隐患信息,根据其性质、影响范围、危及程度,分门别类进行梳理,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承建谁负责、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采取发函或安全管理建议书的形式,通报业主及相关单位,督促限时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求采取临时性、限制性安全防范措施等予以解决。必要时要采取停工或罚款,禁航或限航等强制性措施;重大安全隐患提请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必要的措施,严防隐患发展成为险情事故。
  
  四是认真总结评估,建立水工建筑通航安全维护长效机制。下一步,宁德海事局将在摸清底数、全面掌握辖区现有水工建筑物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发扬“敢啃硬骨头”及“钉钉子”精神,瞄准隐患抓整改,盯着责任单位抓落实,并建立水工建筑通航安全隐患定期通报制度,形成通航安全维护长效机制。(宁德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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