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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男子家中提供毒品 容留他人吸毒获刑
2015-05-01 16:15:03   来自:宁德新闻网   评论:0

福鼎市法院消息 (韩林)日前,福鼎法院审结一起提供场所容留他人吸毒案,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14年12月15日至同年12月23日间,陈某先后三次在其位于福鼎市桐城街道阮洋陈三巷某号家中,提供毒品海洛因与吸毒人员李某共同吸食。同月24日,福鼎市公安局侦查人员在陈某住处抓获陈某及吸毒人员李某,并查扣吸毒工具自制冰壶及塑料针筒各一个。
  
  法院认为,陈某提供场所及毒品供他人吸食,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陈某曾因贩卖毒品被判处刑罚,现又犯本案毒品犯罪,系毒品再犯,应从重处罚;但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罪行,属坦白,可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宁德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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