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讯(记者 周超)今天上午,市安监局公布了本市首部《北京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实施办法》,举报瞒报安全生产事故,最高可获得3万元的奖励。
市安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办法统一奖励内容、明确奖励范围等,重点突出对属实的重大安全事故隐患举报的奖励,使奖励更加透明。明确了举报人须对举报内容真实性负责等。
该办法结合4年来本市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的实际情况,包括19种奖励情形,共分11条。其中根据举报内容,明确给予200元至3万元不等的奖励条款。同时,将区别对待一般性事故隐患和重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根据办法,举报瞒报、谎报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奖励3000元;较大安全事故的,奖励5000元;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奖励1万元;举报瞒报、谎报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死亡30人以上,损失亿元以上),奖励3万元。
市安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办法颁布后,目前已有首起根据新办法奖励的事件。朝阳区一建筑工地两吊车交叉施工,致使2人受伤,1人重伤,涉及构成了一般事故,该起事故,涉及瞒报。负责人表示,等案件调查结束后,将给举报人3000元奖励。
部分奖励内容
举报生产经营单位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许可证已过期,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奖励1000元。
举报生产经营单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危险化学品,非法违法批发或销售烟花爆竹的,奖励1000元。
举报人是负有安全监管特定责任和义务的人员不适用本办法。同一个举报内容被多人多次举报,只奖励最先举报人。
(原标题:瞒安全事故 举报最高奖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