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逼婚不成恼羞成怒 男子非法拘禁前女友获刑
2015-04-20 15:30:03   来自:宁德晚报   评论:0

大宁网消息(记者 陈健) “太喜欢了,放不下!”当被问到为何强行胁迫前女友范某与自己结婚时,男子马某说出了这样的答案。2014年11月,马某以暴力、威胁的手段,试图胁迫前女友范某与自己结婚。日前,犯非法拘禁罪的马某,被寿宁法院判刑6个月。

分手“难以忘怀”

强行劫持前女友

早前时,男子马某与范某是一对恋人,后因性格原因,马某与范某的恋情最终以分手收场。分手后,马某对女友“久久不能忘怀”。“我还是没有忘记你,我们结婚吧!”分手后,马某屡次要求前女友与其复合,都遭到范某的拒绝。

“我们真的不合适,还是好散吧。”面对马某的“痴情”,范某态度坚决。后来,碍于马某不断电话骚扰,范某干脆不接马某的电话。见此,马某恼羞成怒,决定以另一种方式解决与女友范某的感情问题。

2014年11月30日下午,马某在福安市一汽车租赁公司租到一辆小轿车后,驱车到寿宁寻找其前女友范某。当日21时许,马某在寿宁鳌阳镇东区“魏记”牛杂店门口发现范某的踪迹后,立即上前要求范某与其一同离开,但遭到了范某的拒绝。见前女友不肯跟自己走,马某也“红了脸”,从店内取来一把菜刀,强行将范某劫持上小轿车,并带离现场。

逼迫拍结婚照

办理结婚不成反被抓

据介绍,马某非法将范某控制后,先后采取暴力殴打、语言威胁的方式,逼迫范某与其一同拍摄结婚照,并进行婚前医学检查。在得知范某家属已经报警的情况下,马某惊慌失措,又强行将范某带往蕉城、福州等地,后经范某不断劝说,两人才一同返回寿宁。

当年12月2日上午,马某再次强迫范某与其去民政局办理结婚手续,当二人行至寿宁商贸城附近时,范某趁人流拥挤逃离马某的控制,马某也被抓捕归案。

日前,寿宁法院经过审理认为,马某以暴力、威胁的手段,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已经构成非法拘禁罪。考虑到马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坦白情节,综合被害人表示谅解等事实,依法可予从轻处罚。据此,以马某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责任编辑:彭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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