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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法拟规定因虚假广告受罚后3年不得代言广告
2015-04-20 11:10:22   来自:法制晚报    评论:0

  法制晚报讯(记者 王选辉) 今天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广告法修订案草案进行审议,草案规定,对在虚假广告中作推荐、证明受到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利用其作为广告代言人。

(原标题:广告法修订草案:因虚假广告受行政处罚 三年不得代言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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