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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父母包办表姐弟结婚
2015-04-11 13:45:02   来自:宁德新闻网   评论:0

福鼎市法院消息 (陈秋媚 魏凌霜)近日,福鼎法院审理了一起确认婚姻无效的案件。
  
  郑某与刘某系表姐弟关系(郑某的母亲与刘某母亲系亲姐妹关系),双方在父母包办下,于1995年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000年生育女孩郑小某。
  
  由于双方系表姐弟关系,属于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故郑某请求法院依法确认婚姻无效;并依法判令所生育的女孩郑小某由郑某抚养,刘某每月承担子女抚养费1000元直至女孩年满十八周岁。
  
  法院经审理认为,由于双方之间属于禁止结婚的表姐弟关系,双方婚姻关系被确认无效后应依法对共同生活期间所生育的女孩郑小某的抚养权问题进行审理,鉴于郑小某长期跟随郑某生活,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可判女孩郑小某由郑某抚养,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酌定刘某每月支付子女抚养费800元。(宁德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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