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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海事局:创新海事监管服务新模式
2015-04-09 18:15:02   来自:宁德新闻网   评论:0

宁德海事局消息 (许伟林)为适应政府公共服务职能转变新要求和签证取消后执法模式改革新形势,充分利用有限的海事监管资源,监管服务好辖区航运公司,最终达到让“诚信运行体系公司者得到实惠,让体系运行较差公司时刻处于高压监管态势”的目的,宁德海事局根据福建海事局《福建海事局关于实施辖区航运公司分级分类管理的通知》(闽海船舶〔2015〕4号)要求,对辖区体系公司船舶推广实施航运公司分级分类管理。
  
  一是充分利用信息化建设平台,建立实施辖区航运公司安全体系运行情况等级评价机制,将辖区体系公司在安全投入、安全记录和安全评价等方面的指标参数,以自然年度为单位采集数据进行风险测算,并根据测算结果将辖区航运公司按风险等级分Ⅰ、Ⅱ、Ⅲ三个类别。
  
  二是对不同风险级别公司有针对性的在日常监管、登轮检查、代表船选择、审核员异地交流、诚信公司评先方面开展差异化管理与服务,督促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最终构建辖区航运公司“科学评价、分类管理、奖惩分明、持续完善”安全监管服务良性循环新常态。
  
  三是以公司走访、审核、安全管理约谈为契机,强化宣教力度,培育航运公司遵纪守法、诚信运行体系的“正能量”导向,推进辖区航运公司管理由“让企业诚信运行体系”向“企业要诚信运行体系”积极转变,最终确保海事监管更加奖惩分明,海事服务更加重点突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更加有效落实。
  
  目前,宁德海事局已对两家体系内航运公司(闽东福林海运公司和福鼎市航运公司)开展风险定级,经对上一年度安全管理数据的客观真实的采集测算,按照福建海事局《公司分级分类评定表》相关标准,该两家公司分别被定级为Ⅲ类和Ⅱ类公司。
  
  下一步,宁德海事局将适时公示公司分级分类评定情况,并将评定结果通报相关交通航运主管部门,以便船舶代理公司、货物代理公司、银行、保险等部门和行业都能及时了解航运公司安全等级和诚信状况,方便相关部门和企业单位在知情的前提下做出资质许可、融资信贷、经营合作等方面的选择,倒逼航企建立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努力降低风险等级,持续加大安全投入,自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辖区水上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宁德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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