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驶入居民区未低速行驶 碰撞碾压一行人致死
2015-04-09 12:00:04 来自:中国新闻网 评论:0
中新网宁德4月8日电(林笑笑叶茂)货车驶入居民区却未低速行驶、避让行人,导致碰撞并碾压一名行人致死。福建福鼎市法院8日披露,以交通肇事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 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5月10日15时许,陈某驾驶一辆自卸低速货车从福鼎市前岐镇政府往前岐镇照兰村方向行驶,行经前岐镇一小区路段时,货车未低速行驶、避让行人,撞到并碾压路面行人何某,致其当场死亡。 经福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陈某负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何某不负本起事故责任。案发后,陈某留在事故现场等候交警处理,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85万元,并取得了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陈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进入居住区未低速行驶、避让行人,发生致一人死亡的交通事故,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陈某犯罪情节及悔罪表现,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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