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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无主”老旧住宅电梯将由政府出钱修
2015-04-05 02:00:02   来自:京华时报    评论:0

  京华时报讯(记者钱卫华)本市电梯正以每年10%的速度增长,其中老旧电梯的数量也在逐年增长,电梯事故时有发生。昨天,记者从市质监局获悉,针对电梯安全监管的《北京市质监局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工作方案》已制定,针对产权不清、资金不足的老旧住宅电梯,将建属地政府救济制度,由属地政府担负起住宅电梯安全职责。据悉,救济制度将纳入区县(街道、乡镇)综治考核指标。

  高风险电梯接受评估

  截至2014年底,全市共有电梯近18万台,并以每年10%左右的速度增长。而另一个现状是,部分电梯因管理责任主体不明确、选型配置与使用条件不适应、维护保养不到位、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渠道不畅通,以及老旧电梯数量逐步增多等原因,电梯困人等事故时有发生。

  为消除电梯事故隐患,市质监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电梯安全监管,对全市3956台高风险电梯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包括已使用15年及以上的老旧住宅电梯及轨道交通电梯等,并向使用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及属地政府提出整改建议。

  据悉,按照时间表,市质监局将分5个阶段完成此项工作。

  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

  根据方案,质监部门将开展电梯安全隐患大排查,督促使用单位对存在安全问题的电梯逐台建档,并制定整改方案进行整改。对无物管、无维保、无维修资金的“三无电梯”通报属地政府,联合有关部门挂牌督办。与此同时,建立电梯风险防范机制,开展老旧住宅及交通、商业、医院、学校等公共场所高风险电梯安全评估,将安全隐患通报行业主管部门及属地政府以督促整改,防止发生区域性、行业性和系统性安全风险,坚守质监部门电梯安全监管底线。

  对于状况较差的老旧电梯,发挥政府作用,推动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方案明确提出,针对产权不清、资金不足的老旧住宅电梯建立属地政府救济制度,落实属地政府住宅电梯安全职责,也就是“无主”老旧住宅电梯政府出钱修。质监部门将提请市政府印发文件,将这一制度纳入区县(街道、乡镇)综治考核指标。

  试点电梯安全责任保险

  市质监局表示,今年力争电梯更新改造维修使用专项维修资金额度比去年增加50%,使住宅电梯维修使用专项维修资金渠道更畅通,并把安全鉴定、安全评估和定期检修制度与维修资金使用政策衔接起来。

  另外,还将建立风险市场救济制度,研究试点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发挥保险事前风险预防、事中风险控制、事后理赔服务等功能和保险费率杠杆的激励约束作用,以有效化解民事责任纠纷。

(原标题:“无主”老旧住宅电梯政府出钱修)

编辑:SN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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