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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起贪念在ATM机上盗取1.5万元
2015-04-02 23:00:04   来自:宁德晚报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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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宁网消息(记者 林珺) 看见别人落在ATM机上的银行卡,他起了贪念,在短短几分钟之内,分3次取走了卡里的15000元,但这一切都被银行监控记录了下来。3月30日,迫于警方发布的“协查通报”在微信朋友圈上传遍,犯罪嫌疑人马某向东侨警方投案自首。

5分钟盗取三笔5000元

3月23日20时许,市民王先生在位于市区的中国建设银行天湖支行取钱后,将银行卡遗留在ATM机内。“当时我取了2000元,因为还要赶着去办事,朋友又在我车里等着,所以比较匆忙,就忘记拔卡了。”王先生告诉记者。

在驾车离开银行的路上,王先生的手机一连收到4条短信,上面显示,除了自己取走的2000元,卡里随后又被取款3次,每次5000元。“糟糕,我的卡没拿回来!”王先生这才意识到,自己的银行卡还插在ATM机上,他急忙调头,开车回到银行。

“跑进去一看,人已经走了,卡也不见了。”王先生立即拨打110报警。“ATM机每日取款限额是2万元,他分别取了三次5000元后,到第4次时就不能再取5000元了,所以他就放弃了。”王先生说,自己从取完钱离开,到再次回到银行,只有短短的5分钟时间,“从监控上看到,那个人是乘摩托车离开的。”

微信朋友圈上被“通缉”

3月24日,市公安局东侨分局对此案展开调查。3月26日,“宁德公安”官方微信发布协查通报,征集犯罪嫌疑人身份线索。警方希望嫌疑人看到协查通报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一天之内,该协查通报的转发量就突破了1万次。

迫于压力,3月27日,犯罪嫌疑人马某委托其家属前往市公安局东侨分局,说明情况,并归还了盗取的15000元。3月30日,马某正式向东侨警方投案自首。据负责该案的民警介绍,马某的行为涉嫌信用卡诈骗罪,目前已被取保候审,并将被起诉。

记者从市公安局了解到,因贪念作祟而盗取他人银行账户存款的案例,近年来在我市已发生过多起,警方提醒,切勿因一念之差触犯法律。同时,市民在ATM机上取完款后,应及时取卡,以免造成财产损失。

[责任编辑:彭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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