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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人感动的“亲情”:养儿八年 终究是泪别离
2015-04-02 16:45:03   来自:宁德新闻网   评论:0

霞浦县法院消息 (廖娇燕 林光)婚姻关系解除,男孩被判给了妈妈,虽非亲生,但八年的养育,彼此建立的父子情意又岂是这一纸文书能否定的,林某是一万个不舍得将孩子给龙某。此次的离别,将意味着父子两此生再无缘相见。
  
  龙某是云南人,在外打工期间与案外人非婚生下男孩小林,后经他人介绍与林某认识,仅七天便登记结婚。但终究因婚前认识时间短,婚姻基础薄弱,婚后双方常因生活琐事争吵,引起夫妻感情纠纷。
  
  一气之下,龙某离家出走外出打工,三年不曾回家,还两次提出离婚。林某却是个重情重义的汉子,非但没有嫌弃孩子的出生,在女方离家出走期间仍尽心抚养,孩子对他也产生了深深地依恋。
  
  三年不曾相见的妈妈龙某回来便与爸爸争夺小林的抚养权,能找的单位龙某一个没落下,妇联、街道居委会、公安机关,最后辗转到法院。
  
  执行难,执行抚养权问题更难。法官释法说理,晓之以情,动之以理:“儿子”小林毕竟是别人的孩子,现如今连继父子关系都不复存在,林某对孩子不享有监护权,理应将孩子归还其亲生母亲。可喊了八年的“爸爸”,从六个月大襁褓中的婴儿到如今懂事乖巧的孩子,任何人也是无法割舍下这份浓浓的爱。
  
  林某以龙某三年未曾抚养孩子为由提出用十万元换取孩子的抚养权,可是靠打工维持生计的龙某又如何能做到?林某告诉法官“我也不是卖孩子,非要这么多钱,我是实在舍不得这孩子啊,八年的养育,此次一别怕是终身不得见啊!她拿不出钱便放弃这孩子吧。”且不说云南与福建的远距离,单是龙某的居无定所,四处漂泊,日后林某还想再见一面儿子也怕是希望渺茫。
  
  在法官的周旋下,龙某也自觉这些年亏欠林某诸多,更是感激这几年他对孩子的养育之恩,东拼西凑了三万元。钱,对林某来说不重要,他舍不得放不下的是对孩子的那份爱。
  
  看到龙某对孩子的那份执着,林某知道孩子离不开母亲,不能没有母爱,挣扎着他终是放开了孩子的小手。但在最后,他向法官提出了一个小小的请求:林法官,您帮我和孩子留几张影,行吗?至少让我留个念想可以吗?又有谁能不满足一个父亲这卑微的请求!(宁德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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