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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民政局制定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实施意见
2015-03-31 15:30:04   来自:宁德新闻网   评论:0

宁德市民政局消息 (兰挺法)近日,宁德市民政局结合实际,制定了中共宁德市民政局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实施意见,从而将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提升到一个新高度。
  
  《实施意见》明确了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的总体要求、主要内容和工作机制。党组的主要职责,即牵头抓总责任、选人用人责任、正风肃纪责任、源头治腐责任、支持和保障责任;党组书记是履行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即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办案件责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责任,廉洁从政表率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对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相关职能科室(单位)落实监督管理职责。
  
  纪检组组长是履行监督责任的“第一责任人”,突出协助党组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倡廉工作、维护党的纪律、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严格问责等六项任务。
  
  《实施意见》还明确了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监督责任的工作机制,即健全协调部署机制、落实责任传导机制、完善考核追究制度、建立廉政谈话制度、建立纪检组约谈制度、完善述职述廉制度和推动派驻机构履职保障机制。(宁德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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