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县法院消息 (龚启录 黄龙州)自“三级化讼”机制被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列为重点司法品牌后,寿宁法院以“司法门诊”作为化讼主平台不断加大司法服务力度,以委托、联调、确认等为工作新常态,诉调对接向纵深拓展,第一季度门诊化解各类纠纷83件,同比上升18.3%,取得了创新化讼新成效。
强化委托调解,对症下药解“顽疾”。委托调解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分布一线、熟悉当地风土人情与当事人状况的优势,门诊收到诉状后,在预立案到正式立案的时间段内,做好委托调解工作。2014年5月,平溪乡王某帮助卢某装修房子右手腕不幸被电锯锯伤,要求卢某赔偿医疗、护理等损失70000多元。平溪乡司法所接受委托后,人民调解员陈从安认真了解案情与相关法律规定,经过三次做耐心协调工作,双方相互理解,最终原告获赔25600元,此纠纷成功化解。
加强联调,加大剂量除“疑难杂症”。联调是门诊时遇到一定难产案件需要相关部门或人民陪审员参与化解,也称诉调“联姻”。在办案过程中,寿宁法院积极邀请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乡村干部等参与联调,使许多本要“住院治疗”的案件,在门诊阶段成功化解。
注重确认调解,固本培元促“痊愈”。确认调解是针对委托调解成功的有标的内容未履行或原告自愿撤诉需要本院用文书确认的一些“感冒”小纠纷。
据悉,2015年,寿宁法院将全面贯彻最高院关于做好诉调对接相关通知精神,继续以三级化讼、司法门诊为创新服务平台,深化司法改革,组建门诊化讼团队,实现诉调对接多轮驱动,创建新的审判业绩。(宁德新闻网)
分享到: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