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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90后少年多次邀约他人“溜冰”获刑
2015-03-20 19:15:04   来自:宁德新闻网   评论:0

福安市法院消息 (罗冉)为使群众免遭毒品的诱惑和危害,我国对容留他人吸毒行为实行“零容忍”,容留他人吸毒的都要追究其刑事责任。近日,福安市赛岐镇的一名90后少年詹某某就因为多次在自己家中邀约他人“溜冰”(吸毒方式的一种)而触犯刑律,被福安法院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经审理查明,詹某某自2014年12月起,每隔三四天就邀约朋友刘某等四人在其位于福安市赛岐镇赛里村詹厝中兴南路的住所内,一同吸食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直至2014年12月17日23时许,福安市公安局在该房内抓获被告人詹某某和吸毒人员刘某某,并查获自制“溜冰壶”剩下的矿泉水瓶盖一个及塑料吸管四根。
  
  福安法院审理后认为,詹某某为他人吸食毒品提供场所,其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根据詹某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宁德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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