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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不报告重大安全隐患最高罚10万
2015-03-05 12:00:02   来自:法制晚报    评论:0

  法制晚报讯(记者 王巍) 今天开始到3月24日《北京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草案)》在首都之窗向广大市民征集意见,根据该条例,未及时报告相关事故隐患的最高将被处以10万元以下的罚款,但消防、特种设备、道路交通等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等暂不在此办法调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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