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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强:任何政府部门不得法外设权
2015-03-05 11:30:04   来自:中国新闻网    评论:0

  中新网北京3月5日电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5日强调,所有行政行为都要于法有据,任何政府部门不得法外设权。

  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5日开幕,李克强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要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制轨道。

  李克强指出,宪法是根本的活动准则,各级政府及其工作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要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全面履行职责。

  此外,李克强还表示,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快推进综合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一切违法违规的行为都要追究,一切执法不严不公的现象都必须纠正。

(原标题:李克强:任何政府部门不得法外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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