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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教师收礼达量刑标准应按受贿罪论处
2015-03-03 10:10:03   来自:新华日报    评论:0

洪慧民委员洪慧民委员

  #全国两会#【洪慧民委员:教师收礼应按受贿罪论处】“教师收礼”歪风如何止?洪慧民委员建议,一旦查实有收受行为,不论数额多少,一律撤销教师资格并开除。司法部门应对教师收礼做明确的司法解释,只要收受财物金额达到量刑标准,不论是否有具体利益交换,一律以受贿罪论处。新华报业全媒体记者 顾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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