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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禁止被告人穿囚服出庭
2015-02-26 13:40:03   来自:新京报    评论:0

  新京报快讯(记者邢世伟) 今日,最高人民法院首次提出,为强化人权司法保障机制,彰显现代司法文明,禁止让刑事在押被告人或上诉人穿着识别服、马甲、囚服等具有监管机构标识的服装出庭受审。

  上述内容是今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即修订后的《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中的规定。

  该纲要还称,在强化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知情权、陈述权、辩护辩论权、申请权、申诉权制度保障方面,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强化控辩对等诉讼理念,禁止对律师进行歧视性安检,为律师依法履职提供便利。依法保障律师履行辩护代理职责,落实律师在庭审中发问、质证、辩论等诉讼权利。完善对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司法监督,加强对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健全冤假错案的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

  值得关注的是,在完善民事诉讼证明规则方面,纲要首次提及,一切证据必须经过庭审质证后才能作为裁判的依据,当事人双方争议较大的重要证据都必须在裁判文书中阐明采纳与否的理由。

(原标题:最高法:禁止被告人穿囚服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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