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宁德市新增2个“福建省生态文化村”和2家“福建省生态文化示范企业”。至此,宁德市共有国家级生态文化村3个、省级生态文化村10个、省级生态文化示范企业6家。“生态文化村”要求生态环境良好、生态文化繁荣、生态产业兴旺等特点;“生态文化示范企业”需要满足生态意识较强、低碳循环经济良好、生态文化丰富等条件。(宁德新闻网综合编辑)
日前,省林业厅、省生态文化协会公布第三批“福建省生态文化村”和“福建省生态文化示范企业”名单,宁德市2个行政村、2家企业分别上榜。
据了解,“福建省生态文化村”要求符合生态环境良好、生态文化繁荣、生态产业兴旺、人与自然和谐及示范作用突出等特点,“福建省生态文化示范企业”需要满足生态意识较强、低碳循环经济良好、生态文化丰富、厂区环境优美、示范作用突出等条件。此次全省共有25个行政村和9家企业获评。其中,宁德市福安市穆云畲族乡虎头村、蕉城区霍童镇邑坂村被授予“福建省生态文化村”称号,福建省绿友农林发展有限公司、福建新坦洋茶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授予“福建省生态文化示范企业”称号。至此,宁德市共有国家级生态文化村3个、省级生态文化村10个、省级生态文化示范企业6家。 (郑成辉 林爱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