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安部:落实警察待遇高于地方略低于军队原则
2015-02-15 12:40:03   来自:中国新闻网    评论:0

  中新网2月15日电 近日,《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改革方案,已经中央审议通过,即将印发实施。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提出,贯彻落实人民警察生活待遇“高于地方、略低于军队”的原则,建立符合人民警察职业特点的工资待遇保障体系。

  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明确提出,根据人民警察的性质特点,建立有别于其他公务员的人民警察管理制度和保障机制。按照职位类别和职务序列,对人民警察实行分类管理。适应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要求,建立健全人民警察招录培养机制。贯彻落实人民警察生活待遇“高于地方、略低于军队”的原则,建立符合人民警察职业特点的工资待遇保障体系。完善人民警察抚恤优待制度,建立健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职业风险保障制度。依法维护人民警察执法权威。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等等。

  据悉,全面深化公安改革共有七个方面的主要任务、100多项改革措施。

(原标题:官方:落实警察待遇“高于地方、略低于军队”原则)

相关热词搜索:略低于

上一篇:我国将取消暂住证制度 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
下一篇:送医到乡村 践行党的群众路线

分享到: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