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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要求领导干部带头不燃放烟花爆竹
2015-02-12 01:40:02   来自:新闻晨报    评论:0

  晨报讯 昨晚,上海市环保局、市机管局、市公安局、市国资委、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五部门联合发文,要求各区县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从保护大气环境质量,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出发,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对空气质量的影响,营造绿色、环保、文明、祥和的节日气氛。

  去年春节前夕,市环保局、市机管局、市公安局也曾发文,倡议广大市民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监测数据表明,除夕与年初四晚上烟花爆竹燃放量明显少于往年同期,PM2.5小时浓度由除夕零点的133μg/M3上升至大年初一凌晨最高值290μg/M3,升幅为157μg/M3,浓度最高值、增长幅度和超标幅度均较2013年同期分别下降了334μg/M3、319μg/M3和3.3倍;初五全市平均PM2.5小时浓度未出现超标现象,最高值仅62μg/M3,远低于2013年同期。

  根据上海市统计局最新的调查结果,超过七成市民家庭表示,为了安全和避免空气污染,在春节期间不会购买和燃放烟花爆竹,也有部分市民选择使用电子鞭炮、压缩空气型无炸药烟花等替代产品。

  通知提出五点要求

  ●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应在思想上高度重视,严格遵守本市关于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强化组织领导,有效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切实减少燃放烟花爆竹,着力保护大气环境质量。

  ●本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应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带头不燃放烟花爆竹,加强节日期间的值守,做好办公、生产场所周边的安全管理,对其他单位、个人违反规定的燃放行为及时进行劝阻。

  ●各区县人民政府应充分发挥所辖街道、乡镇、居(村)委会、物业服务单位等基层力量,开展减少烟花爆竹燃放的宣传和引导,提高市民环保意识,保护本市大气环境质量。

  ●各单位应加大对所属员工的宣传教育,领导干部要积极带头不燃放烟花爆竹,带领员工及亲属不燃放烟花爆竹,以环保、文明的方式欢度新春佳节。

  ●本市环保、气象等部门要继续做好春节期间空气质量预测预报,遇重污染天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原标题:五部门发文要求春节少放炮)

编辑:SN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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