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南法院:天平复绿护航生态屏南
2015-02-09 17:15:02 来自:宁德新闻网 评论:0
图为屏南法院生态庭法官与多方代表探讨补植复绿方案。
屏南县法院消息 (韩敏 林洪星)“谢谢,我们一定尽快组织人员把被烧毁的山场重新种上树苗。”日前,屏南县代溪镇泮地村、康里村、善溪村村代表从章某某手中接过3万元林木损失赔偿和复植补种费用时高兴地向在场的屏南县人民法院、屏南县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表示感谢。
1月17日下午2时许,章某某在屏南县代溪镇泮地村土名“黄溪洋”其责任田清理杂草。期间,章某某用火柴点燃杂草堆后不慎着火,虽闻讯赶到的泮地村村民参与救火,但因风力强劲导致火势蔓延,造成代溪镇泮地村、康里村路下自然村、善溪村等部分山场受灾。
章某某过失引发代溪镇泮地村、康里村、善溪村“蛇岭”山场森林火灾,过火面积1024亩,受灾有林地面积1024亩,受灾林木直接经济损失82950元。代溪镇泮地村、康里村、善溪村三个村庄受损情况分别占受损面积的30%、30%、50%。
由于本案失火面积大,涉及三个村庄村民的种植的林木和果树,受害村民人数众多。案发后,章某某与受害村民一直未能达成一致的赔偿协议。
案件移送法院后,屏南县人民法院生态环境庭庭长吴建华法官联合屏南县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在当地森林公安的带领下对章某某失火的山场进行现场查看,在查清案件事实和章某某的家庭经济状况后,经过多方努力、并多次与被害人及章某某进行协商沟通,在当地村干部、和当地林业站工作人员的帮助和配合下,终于达成了一致意见。
当天下午在屏南县代溪镇泮地村,屏南县人民法院生态庭、屏南县人民检察院生态科、屏南县公安局代溪森林派出所、代溪镇干部、代溪林业站、代溪镇泮地村、康里村、达善溪村村民代表在场,代溪镇泮地村、康里村、达善溪村村民代表与章某某达成了补植复绿协议,并当场签订了补植复绿协议协议书。至此,一件难以调和的失火案件,得以圆满解决。受灾的山场能够重披绿装,既保护了生态环境,又获得了群众的好评和信任,实现了社会效果与生态效果的统一。
协议签订后,章某某激动的说:“失火毁林实在不该,我已深刻反省。补植复绿给我提供一个弥补青山损失的机会。被毁林地我全部都种上新树苗,今后我要好好护养它们成长。”
2008年至2014年,屏南法院审结森林失火案件多达86起,过火林地面积数万亩。以往我院生态环境庭往往为了突出震慑作用,根据过火面积或案件性质、情节,作出实体刑判决。然而,被烧毁的山场在被告人刑满释放后,仍是荒山一片,严重的,还造成水土流失或地质灾害。被毁林木所有人也难以获得实际足额的赔偿。而坚持“补植复绿”机制,为建设美丽屏南、为保护优美的生态环境、为创造和谐安宁的社会环境提供司法保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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