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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志红涉强奸杀人等罪共21起
2015-02-09 10:10:03   来自:新华社    评论:0

  #赵志红案宣判#【赵志红共作案21起】一审审理查明,自1996年4月至2005年7月间,被告人赵志红在内蒙古呼和浩特、乌兰察布两地连续实施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盗窃犯罪共计21起。其中,故意杀人致10人死亡,强奸妇女、幼女共13名,抢劫财物价值31400元,盗窃财物价值3500余元。

编辑:SN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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