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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建立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
2015-02-03 11:10:05   来自:新京报    评论:0

  新京报快讯(记者邢世伟)今日,记者从最高检获悉,最高检日前出台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明确提出,将建立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推进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意见》称,各级检察机关要适应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的需要,完善职业准入制度,探索建立法律职业人员统一职前培训制度,研究预备检察官职业训练并考核合格作为检察官的法定任职条件。同时,要建立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初任检察官由省级检察院统一招录,一律在基层院任职,上级院检察官一般从下一级检察院的优秀检察官中遴选。建立从符合条件的律师、法学专家中招录检察官制度,畅通具备条件的军队转业干部进入检察队伍的通道。

 

(原标题:最高检:建立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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