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县法院消息 (万福)妇女儿童权利是普遍人权不可剥夺、不可分割的有机组成部分,对其保护程度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人格尊严与价值、基本人权的实现。寿宁法院通过强化部门联合,加大调解、宣传、救济力度,切实保护好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2014年,寿宁法院共受理婚姻家庭纠纷285件,调撤率达59%,开展维护妇女权益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8次,接受法律咨询人数达700多人,用法律为妇女儿童撑起一片蓝天。
强化部门合力,联合县妇联、县总工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信息共享平台,发挥联动作用,形成妇女权益维护工作“无接缝”调处网络;
加大调解力度,合理利用方言调处当地离婚案件,将调解贯穿于审判及执行工作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实行庭前、庭审、庭后全程调解,努力化解家庭矛盾;
注重法制宣传,法院“巾帼文明岗”联合妇联、村委等单位组织,开展送法进社区、村镇、企业、专题法律讲座等活动,宣传国家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并提供法律咨询。。
加大司法救助力度,最大限度为当事人提供司法便利。对诉讼能力较差的妇女儿童,积极给予诉讼指导,最大限度地提供法律帮助,引导当事人理性维权、正确维权。(宁德新闻网)
寿宁法院2014年受理婚姻家庭纠纷285件 调撤率59%
2015-02-02 15:45:03 来自:宁德新闻网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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