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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二手车税收将实施新策 遏制刻意报低价
2015-01-29 10:10:02   来自:南方都市报    评论:0

  日前,广东省国税局发布了《广东省二手车交易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新税收政策将于3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对目前二手车交易申报销售价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现象,制订了新的计税价格,这对规范二手车市场价格将带来促进作用,但也有经销商认为,在增值税率维持不变的情况下难言利好。增值税对部分经营者来说仍然是个沉重负担,特别是对于当年限购期间以公司名义上牌的车辆,依然面临征收2%增值税,让经销商感到经营成本居高不下。   

  遏制刻意报低车价逃税现象

  南都记者从广东省国税局处了解到,从3月1日开始,本省将实施最新的《广东省二手车交易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现存二手车税收制度方面部分不合理的地方,将得到改变。

  广东省汽车流通协会会长严斐向南都记者介绍,去年年初广东省国税局注意到一个奇怪现象,本省二手车交易量在递增,但税收却没有体现出来。因此,省国税局特别成立专门小组主管二手车税收,并根据交易现状,对目前二手车税收政策进行调整。

  按照最新的《广东省二手车交易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规定,二手车交易合同必须与交易车辆的销售价格保持一致,而人们所关心的二手车评估价格,将由行业协会制订出行业指导价作为参考,并通过同类车型交易、网拍竞价的数据综合对比所得,同时,还将采取专门的计算公式,委托具备资质的评估机构作出评估。

  严斐指出,根据最新的税收政策规定,二手车交易明令禁止跨区域开票,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二手车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其他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二手车免征增值税。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二手车或二手车拍卖企业拍卖二手车时,应向购买方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并按规定缴纳增值税。二手车直接交易、二手车经纪机构或二手车经销企业从事二手车代购代销的经纪业务,由按国家规定设立并经主管部门备案的二手车交易市场统一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交易市场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的行为不属于销售二手车行为,不征收增值税,属于免税交易的,应在备注栏注明“免税开具”。不过,严斐表示,2%增值税率仍然维持不变。

  经销商:2%增值税率不改难言利好

  芳村一家二手车行负责人表示,根据现行的税收政策,正规二手车经营公司必须按车辆成交价的2%缴纳增值税,而经纪公司和个体交易者只需向市场开办方缴纳每次200-400元的开票费用,就可以开具二手车交易发票并办理过户。这对规模经营诚实缴税的大型企业来说,处于一种不公平的竞争环境中。由于没有权威的第三方机构作价格评估,车管部门仅仅根据车型、年款车型设定不同的税收级别,导致交易价格相差几万甚至数十万,交纳的税款却一样,这种做法将导致行业发展受限。龙溪大道一家大型二手车经销商负责人则指出,相信二手车增值税税收改革方案,会促进二手车交易管理规范化。

  但也有不少经销商表示,新的税收政策出台后,仍然让其感到“很要命”。广骏二手车城一名经销商就指出,限牌后,相当一部分车辆为了取得指标,大多将车辆过户到公司名下,这部分车辆按规定就需要缴纳2%增值税,导致经营成本高企。有不少经销商建议,税收政策应从车价的2%调整为利润的2%更加合理。

  新税收政策制订了明确的计税价格:

  参照广东省汽车流通协会发布的二手车价格信息核定二手车交易的计税价格。

  按照二手车的折旧程度计算核定计税价格:计税价格=新车购车价×(1-累计折旧率),折旧率第一年20%,第二年起每年递增10%,核定的二手车计税价格不得低于二手车最低交易价值,同时,二手车最低交易价值=新车购车价×5%。

  [车商声音]

  龙溪大道某大型二手车经销商负责人:

  部分二手车经销商,在规避税收的同时,也逃避了对二手车消费者应承担的售后服务责任等,相信二手车增值税税收改革方案,会促进二手车交易管理规范化。

  广骏二手车城某经销商:按照交易金额的2%计征税依然维持不变,这让本地处于限购限迁时代的经销商经营环境艰难。

  采写:南都记者 梁罗喆

(原标题:广东二手车3月起实施新税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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