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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大学生沉迷网络游戏 因无钱上网多次窃取财物
2015-01-20 15:15:03   来自:宁德新闻网   评论:0

福鼎市法院消息 (吴丽云 许嘉)近日,福鼎法院审结一起大学生多次盗窃以继续玩网络游戏案,以盗窃罪判处许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许某系一名在校大学生,从2013年起沉迷网络游戏,后因无钱继续网络游戏而多次窃取他人财物。经查明,许某分别于2014年1月至2月间,在学校放寒假在家期间,三次窃取邻居钱款共计1700元;后返校期间在图书馆三次窃取同学手机、现金等物价值共计7163元。
  
  经温州天正司法鉴定所法医学精神病鉴定,许某案发期间患待分类的非精神病性精神障碍,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案发后,许某及其家属退还全部被盗财物给各被害人。
  
  法院经审理认为,许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多次窃取他人财物,价值共计8863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许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属坦白,可从轻处罚;主动退赔各被害人经济损失并积极预缴罚金,且在作案期间,许某有精神障碍,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作出上述判决。(宁德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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