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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市法院3年审结涉少刑事案件147件255人
2015-01-20 15:15:02   来自:宁德新闻网   评论:0

福鼎市法院消息 (陈君)“俗话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并非一朝一夕的事,而是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积累、渐变过程。此间必然会出现诸多前兆。小错不断,大错必犯说的就是这个道理……”福鼎法院家事庭的彭法官在管阳镇十二中学普法时对学生们说道。这是福鼎法院2015年开年初的第一场深入校园普法活动。
  
  福鼎辖区地处沿海,经济发展迅速,人口流动频繁,环境日趋复杂,身处其中的青少年受内外因素影响,出现各类法律问题。据统计,自2009年至2011年,福鼎市法院审结涉少刑事案件147件255人,其中因家庭破裂的单亲少年有56人,占21.96%;留守儿童有37人,占14.51%。
  
  为妥善处理涉少案件,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2012年5月17日,福鼎市法院依托少年庭成立了全省首个婚姻家庭审判庭,将少年审判与家事审判有机衔接,2013年8月,将少年审判庭及所增挂的婚姻家庭审判庭更名为家事审判庭。
  
  该院家事庭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把“法律关怀”理念贯穿于审判全过程,探索出一套判前“察”、判中“活”、判后“导”的三步工作法。
  
  察”,即在审理涉少案件过程中,不仅“察”案,更要“察”情;“活”,即针对涉少案件的特殊性,注重采取不同的审理方式和调解方法;“导”,即在案件判决前后,注重辨法析理、案件回访,做好未成年人思想疏导工作,做到案结事了。
  
  同时,严格贯彻落实审前评估制度、指定辩护人和合适成年人参加诉讼制度、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保障未成年人被告人升学、就业时享有与普通人同等的权利,最大限度降低刑罚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不利影响。
  
  建立完善“庭前社会调查、庭审教育感化、判后跟踪帮扶”社会各界参加的“一站式”审判挽救体系。家事审判庭与福鼎市多所中小学共建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青少年心理咨询室,开通维权咨询电话,设立“法官老师”信箱,形成了“法院、社区、学校”为一体的妇女、儿童联合维权的布局,从源头上预防犯罪,提高未成年人维权意识。组成关爱工作团,定期回访帮助失足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宁德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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