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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贫困毕业生求职可领补贴 3月31日前提交申请
2015-01-16 14:45:04   来自:闽东日报    评论:0

摘要:今年,福建省内高校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高校毕业生和残疾高校毕业生可领取一定补贴。据了解,宁德师院和宁德职业技术学院的毕业生可申请补贴。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于3月31日前提交申请,补贴将在毕业生离校前拨付。(宁德新闻网综合编辑)
  
  14日,记者从宁德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了解到,今年,省内高校(含部属、省属和设区市属高校)毕业年度内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残疾高校毕业生可领取一定补贴。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于3月31日前提交申请,补贴将在毕业生离校前拨付。
  
  据了解,宁德市宁德师范学院和宁德职业技术学院两所学校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可申请补贴。此次补贴对象中,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且身体残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任选一项申请,不重复享受补贴。已明确毕业后继续升学、出国出境以及暂无就业愿望的,不列入补贴对象。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自愿申请,提交所在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初审。毕业生申请所需材料包括:《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一式两份;经年审的本人家庭《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复印件(如毕业生本人不在《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内,需附所在家庭户口簿复印件)或县(市、区)级民政部门出具的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原件一份;本人《残疾人证》复印件或县(市、区)级残疾人联合会出具的残疾证明原件一份;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且身体残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可选择报送以上第2或第3项材料。省或设区市人社、财政部门核准申请补贴高校毕业生的生源和相关材料后,将求职补贴拨付各高校,各高校在毕业生离校前将求职补贴发放到毕业生本人。(记者 陈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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