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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司机追尾致2人死亡 摩托车主酒后驾驶
2015-01-16 14:45:04   来自:宁德网    评论:0

摘要:福鼎一男子驾驶两轮摩托车搭载他人,遭同向行驶的大货车追尾后碾轧,其中一人因胸部遭碾轧,当场死亡,另一人重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该起交通事故中,货车司机因占道行驶导致事故发生,负主要责任;而男子酒后驾驶,负次要责任。货车司机被刑拘。(宁德新闻网综合编辑)
  
  一辆行驶中的两轮摩托车瞬间被卷入大货车底,驾驶两轮摩托车的男子当场身亡,后座上的另一男子伤势严重被送往医院救治。这起车祸发生于1月3日晚,福鼎市贯岭镇邦福村路段。1月13日晚6时,送往医院的男子不幸因伤情恶化抢救无效,撒手人寰。
  
  “1月3日那天,我姐夫还兴冲冲地出门,说去参加一场镇里举办的篮球比赛,可是当天晚上车祸消息传来,全家人都不相信是真的,等赶到医院见到姐夫时,看见他伤得惨不忍睹,心里难过极了……”1月15日,死者林学照的妻弟张先生向记者讲述事发当天的情况。据他介绍,当天篮球比赛结束后,林某照搭乘同村林某伟的两轮摩托车回家,就在离家不远的路上出了事。
  
  据福鼎市交管大队办案民警介绍,1月3日晚9时许,林某伟驾驶的车牌号为“闽JHD811”女式两轮摩托车,后座载着林某照行驶到邦福村村道时,被王某驾驶的同向行驶的车牌号为“闽J62885”大货车追尾后碾轧,并拖行了19米。林某伟因胸部遭碾轧,当场死亡,林某照重伤被送往医院抢救。对这起道路交通事故作出的责任认定书中,王某因占道行驶是导致事故的主要原因,因此负主要责任;而林某伟存在酒后驾驶行为,负次要责任。
  
  同是家庭支柱的林某伟和林某照相继离世,使两个家庭陷入巨大的悲痛之中。张先生告诉记者,事故发生后,王某仅向林某伟家人赔付了丧葬费7万元,并向尚在抢救中的林某照赔付医疗费7万元,此后就以无经济能力为由,再没付过分文,失去经济来源的两死者家庭雪上加霜,陷入了窘境。
  
  记者将相关情况向市宁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端伟进行了咨询,刘端伟告诉记者,对于交通事故处理,首先由公安交管部门根据双方的过错以及原因比例来综合认定。在这起交通事故中,王某因交通肇事致他人死亡,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死者家属可对其和车辆承保的保险公司提起赔偿诉讼,并依法计算赔偿金额。赔偿的主要项目是:残疾赔偿金、护理费、误工费、医疗费、伙食补助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赔偿金、交通费等,超出部分由肇事方所投商业险承担。
  
  目前,王某已被刑事拘留,福鼎市交管大队仍在对这起交通事故进一步调查。(记者 潘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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