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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一扶”计划招募500人 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
2015-01-16 14:45:03   来自:宁德网    评论:0

摘要:今年,福建省“三支一扶”计划招募约500名,主要安排到纳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范围的县(市、区)的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限为2年。符合招募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于3月16日至4月5日登录招募系统查询岗位信息,选择合适的岗位报名。(宁德新闻网综合编辑)
  
  《福建省2015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已经公布。符合招募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于3月16日8∶00至4月5日24∶00登录招募系统(http://www.fjbys.gov.cn/szyf/)查询招募岗位信息,选择合适的岗位报名。记者1月15日从市公务员局获悉,目前宁德市正在进行岗位征集。
  
  据悉,今年省“三支一扶”计划招募约500名高校毕业生,主要安排到纳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范围的县(市、区)的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限为2年。其中,招募派遣250名左右“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到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服务。
  
  此次招募对象为2015年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和近年来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培养类别等非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派遣服务单位所在县(市、区)生源的高校毕业生、家庭经济困难并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
  
  根据《方案》,“三支一扶”招募人员服务期间,每人每月发放2000元生活补贴,统一办理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险、生育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各设区市组织的“三支一扶”计划可参照省级标准执行。到纳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范围的县(市、区)的乡(镇)参加“三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服务县(市、区)财政按每年2000元代为偿还。“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后自主择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经省“三支一扶”办审核,颁发《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证书》,还将享受公务员招考的定向考录、报考事业单位和硕士研究生可加分、继续留守岗位免于统一招考等相关政策待遇。 (记者 陈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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